最低生活保障辦事指南
信息要素 | 填寫說明 |
事項名稱 | 最低生活保障 |
受理范圍 | 個人 |
辦理機構 | 鄉鎮受理申報,民政局審批 |
咨詢電話 | 0793-7363817 |
監督投訴電話 | 0793-7351554 |
到窗口辦理次數 | |
受理條件 | 1、申請者必須是持有婺源縣常住戶口的城鄉居民。 2、申請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婺源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本縣規定條件的。 |
所需材料 | 1、個人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相關人員的下崗證、離退休證、結婚證、離婚證、殘疾證、病歷證明、學生證(入學通知書)等; 4、收入證明; 5、誠信申報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完整,同時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 |
辦理程序 | 個人申請(受申請人委托,村居委會可以代其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材料)-→鄉(鎮、街道、園區)受理-→村(居)委會協助鄉(鎮、街道、園區)入戶調查和召開由鄉(鎮、街道、園區)工作人員、村(居)黨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成員、熟悉村(居)民情況的黨員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參加的聽證評議會-→一榜公示(7天)→縣民政局對鄉(鎮、街道、園區)上報申請材料、調查材料等進行審核,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戶抽查后提出擬審批意見-→二榜公示(7天)-→審批,發放《低保證》,從批準之月起領取低保金。 |
流程圖 | 無 |
辦理時限 | 按規定時限辦理 |